近日,一位卡友在服務區休息后,出來便被交警攔截。通過調取行車記錄儀數據,交警看到這位司機在行駛了4個小時后,并沒有熄火20分鐘進行休息,所以以疲勞駕駛為由對其進行處罰。
不熄火為啥要挨罰?
這是因為行車記錄儀在實時監測貨車怠速時長、行駛時長、車速等數據,只要貨車停車時沒熄火,發動機就處于運轉狀態,記錄儀也會認定車輛處于行駛中。
而行車記錄儀作為交警主要的評判工具,記錄儀怎么顯示,交警就怎么判,因此哪怕停車休息20分鐘,但只要沒有熄火,就屬于“無效休息”,一樣被罰款扣分。
能預防疲勞駕駛,但弊端也顯而易見
開4小時強制讓休息20分鐘,雖然能一定程度上預防司機疲勞駕駛,但休息時一律讓熄火,也讓卡友很尷尬:
我們可以試想一下,在一些極寒狀態下,發動機是不能熄火的,只要熄火就打不著了,中途如何熄火休息?再或者車輛出現故障、電瓶饋電等情況,只要熄火就無法繼續行駛,卡友又怎敢熄火?
還有就是,晚上在服務區停車休息時,如果讓挪車,一啟動就又得重新計時,如果再趕上一些服務區晚上車多,簡直讓卡友頭皮發麻......
不同地區或設備也有差異
也有部分卡友表示,停車時不熄火也能算入休息時間。一位卡友就說,自己曾在高速上塞車20分鐘,記錄儀卻提示已經休息夠了,后續也沒有接到交警的罰單,因此似乎不熄火也沒有關系,這其實是和地區,以及設備有關。為了保險起見,團長還是建議卡友們,日常休息時盡量熄火,避免休息夠了還要挨罰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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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卡團